第 104 章 陆书瑾最喜欢坐在门槛……_谁在说小爷的坏话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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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 104 章 陆书瑾最喜欢坐在门槛……

  陆书瑾最喜欢坐在门槛边上,往天上看。

  当然主要原因也是这个院子实在是太小,出了房门统共也就七八步的距离,院子里同时站三个人,就会显得拥挤。

  所以陆书瑾很少出门,但也不会长时间呆在房中。

  她所居住的小屋子跟正常房屋不同,没有正常的高度,更像是一个堆放柴火和煤炭的小库房。

  里面没窗子,一面靠着宅中外墙,堆放着一个十分腐朽破旧的书柜,上面摆满了密密麻麻的书籍。

  一关上门,房中就没有半点光亮,所以陆书瑾不喜欢呆在那个地方,每日一醒,她就打开门坐在门槛上。

  她大部分的时间都是在看天,仰着头往上面看。

  晴天时,整个天空无比湛蓝,白云朵朵作为点缀,偶尔飞过的鸟则被陆书瑾视作意外惊喜。

  她有着超出常人的耐心,坐在门槛上一整日,数着今日飞过头顶的鸟有几只。

  阴雨天时,整片天空都灰蒙蒙的,像覆上了一层暗灰色的纱,厚重的乌云大片堆积,不多时雨水便落了下来。

  陆书瑾原本不喜欢阴雨天。她喜欢太阳,喜欢热烈而灿烂的光,喜欢所有明亮且温暖的东西。

  更不喜欢太阳落去,黑夜的到来。

  因为每当夜晚降临,她的世界就黑暗了,只能借着门框边那微弱的月光来照明。

  被姨母王氏派来的丫鬟叫秋荣,年长陆书瑾三岁,身上没几两肉,看着很瘦。

  她话很少,也不怎么搭理陆书瑾,每日来三次送饭食,早上拿走陆书瑾换下的衣裳,晚上再送回来。

  她每次来的时候,都能看见陆书瑾坐在檐下往天上看,也不知道在瞧什么。

  秋荣虽然不跟她说话,但在心里多少是有些可怜她的。

  毕竟她连丫鬟都不如,或许丫鬟还能吃上一口热饭,能去想去的地方,能够去看看别处的天空。

  而她只能在这座宅院之中,像被囚困的鸟,只能日复一日地朝外面眺望。

  九岁那年,三月初九,这一日陆书瑾记得很清楚。

  她拿出攒了许久的铜板递给秋荣,托她给自己买一根蜡烛回来。

  当日夜晚,秋荣带回来一根蜡烛。

  从那个早春之后,陆书瑾的漫漫长夜有了光。

  四岁刚进柳宅时,柳宣力请了私塾教习家中的儿女,陆书瑾跟着学了一段时间,认了字,后来的漫长岁月之中,她就与灯台为友,与房中的废旧书籍为伴。

  十六岁的陆书瑾很瘦小,风一吹就要倒的模样,那双眼睛又黑又亮,常年泡在书卷里,让她有一股极为沉淀的气质,安宁文雅。

  柳宣力那时正要与镇上卖玉发家的王氏生意往来,逢王家给长子寻媒,他便正想起家中还养着一个毫无干系的陆书瑾,如今十六岁,正是婚嫁的年龄,于是立即要与王氏结亲家。

  陆书瑾到底是个年轻姑娘,除却羸弱瘦小之外,其他的样样都好,从脸上瞧去更是个美人,王家甚是满意,王瘸子亦没有任何异议。

  聘礼定亲,这桩婚事你来我往人人满意,没有一人过问新娘子的想法,陆书瑾看在眼中,冷在心里。

  逃跑一事也并非她一人的计划。

  丫鬟秋荣与宅中一个小厮两情相悦,私定终身,听闻陆书瑾要出嫁,明白自己届时也会陪嫁过去,成那王瘸子的侍婢,自然是一百个不情愿。

  思来想去,她便在一个暴雨连天的夜晚推开了陆书瑾的房门,让她逃。

  陆书瑾逃了,在震耳欲聋的雷声和瓢泼的大雨中,她乘着夜色而出,在黑暗之中一个劲儿地往前跑,仿佛奔向世间尽头之处。

  但是很快,身后响起了马蹄声,还有穿透暴雨传来的叫喊。

  喊的是她的名字。

  陆书瑾用尽全力向前奔跑,马蹄却还是朝着她的后背快速逼近,直到几乎落在了后脑勺边。

  密布的雷在头顶上炸响,巨大的声响将陆书瑾吓了一跳,她身子一抖,猛地从梦中惊醒。

  意识还朦胧,眼睛还没睁开的时候,忽而一个温暖的怀抱覆过来,柔和的力道揽在她的背上,将她整个都拥进了怀中。

  一个毛茸茸的脑袋埋到了她的颈窝里,往她耳边蹭。

  而后炽热的呼吸洒下来,笼在耳朵尖上,慵懒的声音就钻进耳中,“被吓到了”

  陆书瑾睁开惺忪的双眼,就看到萧矜整个人半蜷着身子,将她抱住,身子紧紧贴在一起,分明是一个充满不安的依赖姿势,却给了陆书瑾莫大的安心。

  她迷迷糊糊,伸手抱住了萧矜,刚睡醒的嗓子还十分喑哑,“被噩梦吓到了。”

  萧矜在她侧颈落下轻吻,“什么噩梦”

  “梦到了从前。”陆书瑾往他怀里钻,“被困在黑漆漆的牢笼之中夜以继日的那些岁月,后来我逃走了,却又被抓回去,很可怕。”

  萧矜的吻从脖子往上,落在她的耳边,更加用力,语气里带着心疼,“我早就说过应该好好收拾那家人,你又不允。”

  陆书瑾笑了笑,“不过是梦境而已,已经翻过的岁月,无论如何都过去了,且柳宣力去年生意大赔,嫡子滥赌,如今也已倾家荡产,不值得再提起。”

  萧矜轻轻哼了一声,虽仍然不满,但到底没继续这个话题说。

  陆书瑾心中自有分明,当年她一笔账清算了养之恩,就再没与柳家往来。

  去年柳宣力生意赔得掏空家底,走投无路之下想起了如今是萧氏少夫人的陆书瑾,便匆匆去了云城萧府求见陆书瑾。

  却不知陆书瑾这几年一直在京城,柳宣力寻人不得要硬闯,最后被打了一顿赶走。

  萧矜拿到消息的第一时间就去找了陆书瑾,问她的意思,陆书瑾只说不认识此人,下次他若再去萧府便再打走就是了。

  在她心里,已经没有姨母这号亲戚,更遑论什么姨夫柳氏。

  十七岁那年,陆书瑾跟随萧矜来到京城。

  她见到了传闻中半生戎马的大将军萧云业,年过半百的大将军,见到她的时候笑得跟一朵花似的,半点架子都没有,尤其啰嗦好问,逮着陆书瑾问东问西,最后还是萧矜将人劝走。

  萧云业将办女子书院的所有特权都交给了陆书瑾,由她自己挑选地段,与工匠商讨如何建造,亲自挑选能够在其中授课的女夫子。

  忙活了大半年的时间,京城头一座女子书院建成,被命名为“书径学府”。

  取自“书山有路勤为径,学海无涯苦作舟。”

  女子学府招收的第一位女夫子,就是叶芹。

  陆书瑾亲自写的邀帖,郑重地递到叶芹的手上,叶芹开心极了,拿着邀帖翻来覆去地看,最后还是落下了泪。

  她抹着眼泪说“我知道我笨,什么事都做不好,所有人都不准我去做那些事,但只有你教我识字,教我念书,如今我终于也能教别人了”

  陆书瑾心间一片柔软,将她拥进怀中,轻轻拍着她的后背安抚。

  十八岁开春,女子学府正式开始招生。

  万事开头难,一开始陆书瑾遭受了很多非议,招揽不到任何女学生,萧氏在朝中也受了不少弹劾。

  但萧氏权柄遮天,如今在朝中无一家族能与之相提并论,再多的弹劾送上去也犹如石沉大海,皇帝视若无睹。

  萧云业为了儿媳妇也操碎了心,办了不下十场饭局,与一众朝臣喝得天昏地暗,称兄道弟,卖足了人情,才将这议论纷纷的弹劾给压了下去。

  萧家的面子值钱,人情一旦欠出去便是十分难还的,萧家所有人都知道这一点,却仍是大力支持陆书瑾的女子学府。

  萧矜更是夜夜给陆书瑾鼓励,为此事奔波忙碌,还要时时小心保护她的安危,如此持续了好一段日子,陆书瑾的女子学府总算开课,招了年龄最小五岁,最大三十的女子,由她和叶芹亲自授课。

  隔年,来女子学府报名的女学生多了一倍不止,萧矜怕累到陆书瑾,就又找了两个女子来教书。

  陆书瑾想起杨沛儿也是识字的,便也与她传信,问她是否愿意来京城。

  杨沛儿得知她办了女子学府,立即收拾包袱上京,成为女夫子之一。

  女子学府的事情有萧家在后面撑腰,办起来要顺利得多,不过两年的时间,学府的规模就逐渐扩大,走上正轨。

  萧矜二十岁那年,升至三品官,大办冠字宴,连皇帝都亲自来参加。

  萧云业为他冠字为辞月。

  意为辞夜,漫漫长夜而过,便是无边璀璨的黎明,是新生,也是希望。

  冠字之后的萧矜一刻都等不了,叫嚷着要与陆书瑾成亲。

  前两年他头上两个兄长都还未成家,萧矜作为幺子,自然没有越过兄长先成家的道理。

  但给陆书瑾名分,堂堂正正叫陆书瑾一声夫人这件事是萧矜心头上的头等大事,他这两年没少折腾兄长,直到年前二哥娶了妻。

  冠字礼一过,萧府就开始张罗嫡子的大婚。

  陆书瑾没爹娘,在京城也没有家,花轿从萧府抬出去,唢呐高响,喜糖撒了整整一路,后面坠着长长的嫁妆,在京城转了一圈,被风风光光地又迎进了将军府。

  萧矜一身喜袍,赤红的金冠戴在头上,坐在马背上笑得灿烂,时不时回头看一眼花轿。

  陆书瑾着红装,凤冠霞帔,坐在花轿里晃了一路,被萧矜抱着下的花轿,扇子遮不住耳边的红,在一众欢笑吵闹的声中拜堂。

  从前的陆书瑾只是柳宅之中被王氏常常遗忘的外甥女。

  现在的陆书瑾是学府的女夫子,是叶芹杨沛儿的朋友,是萧云业的儿媳妇,是两个兄长的弟妹,是萧矜的妻。

  日后她还会有更多的身份,人生所有空缺都将被一一填满,成为别人生命中重要的人,成为不可或缺的唯一。

  “下雪了。”萧矜在她唇边落下一吻,低低问道“要起来看雪吗”

  陆书瑾揉了揉眼睛,笑说“当然。”

  往年的雪只有她自己看的时候,陆书瑾坐在门边顶着寒风都要看。

  往后的雪有人作陪,她更不想错过任何一场。,请牢记:,免费最快更新无防盗无防盗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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